
高金素梅遭求刑12年半!詐領787萬助理費風暴完整始末
2026年6月台北地檢署正式偵結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長期以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費787萬餘元的重大案件,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詐欺取財罪以及醫療器材管理法意圖供應未經核准醫療器材罪等三項罪名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12年6月徒刑,本文整理事件始末、24人共犯名單以及高金素梅本人回應內容,並完整介紹這位歷任八屆原住民立委的政治背景。
高金素梅案件始末與北檢偵辦時間軸
三次偵訊與限制出境
高金素梅本人在偵辦過程當中歷經三次正式偵訊程序,第一次北檢複訊當時因為身體不適先行請回,並隨即遭到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這份處分意味著檢方對於她涉案的證據掌握已經達到相當完整的程度。
第一次複訊兩日後高金素梅再度到案應訊,經過約三點五小時的完整偵訊程序之後,檢方諭知100萬元交保並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禁制令,到了2026年5月13日她第三度被傳喚到案說明,歷經約三小時的訊問之後再度獲請回。
據檢方資料顯示高金素梅在三次正式偵訊過程當中始終否認所有犯罪事實,這份態度也成為檢方建請從重量處12年6月徒刑的關鍵依據之一,本案以高金素梅及其國會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為兩大核心要角,其中張俊傑被認定為實際操盤者並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後續被依詐欺取財罪、公司法以及洗錢等多項罪名一併起訴求刑高達16年的重刑。

偵結起訴的三大罪名
北檢針對高金素梅與相關24名共犯所提起公訴的法律基礎分為三大罪名類別,這份起訴罪名的組合反映出本案涉及面向的廣泛複雜性。
- 第一項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主要針對她長期以人頭助理與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費的核心事實,這項罪名在貪污治罪條例當中屬於相當嚴重的犯行類別。
- 第二項罪名是刑法的詐欺取財罪,這項罪名延伸到她涉嫌詐領各項補助款的相關金流操作部分。
- 第三項罪名則是醫療器材管理法的意圖供應未經核准醫療器材罪,這項罪名針對她在COVID-19疫情期間涉嫌以人頭名義違法輸入醫療快篩試劑高達7萬4400劑的具體事實。
三項罪名累計構成相當完整的法律追訴架構,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與承辦檢察官黃冠中在起訴書當中強調本案被告利用國會助理制度與公費補助機制長期以人頭掛名、虛報薪資與不實核銷等方式運作,除造成國庫公帑重大損失之外,嚴重破壞公務體系的信賴基礎與制度正常運作。
24人共犯名單與三大角色分工
北檢這次偵結起訴的24人共犯名單呈現出相當清晰的三大組別分工結構,這份結構也反映出整起案件的系統化運作模式。
- 第一組是親屬與人頭助理組別,這個組別當中包括高金素梅的胞姊高金秋燕、胞弟高金建華、前弟媳劉沛穎等人,他們均涉嫌以掛名方式充作助理或協助資金轉移操作,這份親屬涉案結構讓整起案件的家族色彩相當濃厚,其他人頭組別還包括林怡君及其母親吳素卿、露子吉尤、呂俠、楊昀儒以及陳智葟等人,分別涉及人頭掛名、行政作業協助以及育嬰補助等不同流程的詐領作業。
- 第二組是協助詐領與金流共犯組別,這個組別當中的高智偉、張書銘、張俊傑以及陳正順等人被檢方指控參與資本操作、不實報帳以及活動補助詐領等核心金流環節,其中部分共犯涉及以公司名義開立不實單據以掩護補助款的真實流向,這份金流操作的複雜程度反映出整起案件絕非單純的助理費浮報而已。
- 第三組則是醫療器材違法輸入組別,檢方查出越秋女、麥玲鳳、林逛財、高勤書、陳政宗、利春仁、簡智隆以及程美蓮等人,分別負責人頭名單蒐集、境外聯繫、物流協調以及快篩試劑分發等不同階段的作業環節,整套運作流程讓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醫療器材得以進入國內並流通使用。
另外檢方也指出周成文彬與張俊傑兩人涉嫌以射箭及歌謠活動計畫名義詐領補助款並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嫌,該部分因為與屏東地方法院案件具有事實上的一罪關係而被移請併案審理。

從歌手轉戰立委的政治背景介紹
高金素梅本名金素梅,1965年8月17日出生於台中市,父親是外省退伍軍人母親則是泰雅族原住民,這份混血背景也成為她後續從政路線當中相當重要的個人身分標籤,高金素梅早年以歌手與演員身分活躍於演藝圈,1980年代曾出版多張個人專輯並主演過多部電視劇與電影作品,1995年她正式從演藝圈轉戰政壇並以原住民身分加入新黨陣營,2001年她成功當選第五屆立法委員並從此展開長達二十多年的國會生涯,她也是台灣政治史上少數能連任多屆立委的原住民代表人物之一。
高金素梅在立法院長期擔任原住民相關政策的主要推手,她在二十多年的立委任期當中推動過無數原住民相關法案,並積極爭取各部落的基礎建設預算與資源分配,這份政治履歷讓她在原住民族群當中累積出相當深厚的政治基礎。高金素梅本人也曾經因為政治立場與兩岸議題引發相當大的社會爭議,她過去多次公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立場並積極參與相關活動,這份政治立場讓她在台灣藍綠光譜當中處於相當特殊的中間派位置,這次的案件爆發也讓她長期累積的政治形象面臨嚴峻挑戰。
高金素梅否認犯行的核心論述
高金素梅在台北地檢署正式起訴之後立刻發表完整聲明回應外界質疑,她以黑夜一定會結束的詩意比喻表達自己將繼續捍衛原住民族權利的堅定立場,高金素梅在聲明當中強調她過去這二十四年來努力捍衛原住民的尊嚴並推動無數原民法案,全台灣總共有700多個原住民部落分布在山上、海邊與離島,加上在都會區生活的族人之後她的工作與服務範圍幾乎涵蓋整個台灣,這份說明試圖把案件爭議導向她對原住民族群的長期貢獻與付出。
高金素梅針對新冠快篩試劑案件的部分也做出回應說明,她強調當年疫苗與快篩試劑同時短缺的緊急狀況下,缺乏資源的原住民部落情況更為嚴峻,當部落紛紛打電話來緊急求助的時候,她身為立委不可能視而不見並坐視不管,當年要到各部落甚至於疫區去發放快篩試劑,由於缺少防護衣各地方議員夥伴與助理團隊們必須穿上雨衣雨鞋並戴上三層口罩挨家挨戶地進行發放,發放對象不限於身分及年齡,她無法理解為什麼五年前救命防疫的人民義舉現在竟然會成為被起訴的依據。
國會助理制度漏洞的結構性問題
高金素梅這起案件雖然個案性質鮮明,但案件背後反映出來的國會助理制度漏洞與公費補助機制的結構性問題其實值得整個社會深入反思,立法委員辦公室的助理費補助制度設計,原本是為了讓立委能聘請足夠的專業助理協助處理選民服務、法案研究與行政事務等多元工作,每位立委每月可領取的助理費額度高達數十萬元並由立委自行分配給聘僱的助理人員。
但這套制度的設計初衷在實際運作過程當中卻出現了相當嚴重的漏洞,部分立委會利用人頭掛名、低薪高報以及虛報薪資等手法把助理費轉化為個人收入來源,從監察院與審計部的歷年稽核報告當中也可以看到,立法委員辦公室的助理費運用透明度始終存在明顯不足的問題,相關核銷文件的審查標準也相對寬鬆並讓部分立委有機可乘,這份制度性缺陷讓高金素梅案件的爆發絕非單一個案的偶發事件,而是反映出整個國會自我監督機制的結構性缺失。

高金素梅相關QA
高金素梅被求刑多久?
台北地檢署2026年6月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詐欺取財罪以及醫療器材管理法意圖供應未經核准醫療器材罪等三項罪名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12年6月徒刑。
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多少助理費?
根據北檢起訴書內容,高金素梅涉嫌長期透過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費以及相關補助累計787萬餘元,這份金額是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的主要依據之一。
高金素梅案遭起訴的共犯有多少人?
北檢本次偵結後總共起訴24人,包括高金素梅本人、國會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以及她的胞姊高金秋燕、胞弟高金建華、前弟媳劉沛穎等多名親屬與多位人頭助理共犯。
編輯觀點:制度漏洞與個人責任之間協調
我們必須正視,高金素梅案件不僅是單一立委的個人犯行,更暴露出國會助理制度深層的結構性破口,維護公務體系的廉潔是基本底線,任何涉案者皆須面臨《貪污治罪條例》的嚴格檢驗,不因其政黨背景或族群身分而有例外,另一方面,針對其聲明中提及疫情高峰期部落防疫物資匱乏的情境,雖無法以此作為違法輸入未經核准醫療器材的阻卻違法事由,卻也為此案增添了時代背景的複雜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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