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8日台南28歲女警命喪輪下的消息震驚全台,地點在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這位才剛從警特考班以全班第一名結業、年資2年的女警,正準備騎車去找朋友,沒想到後方一台由20歲戴姓女大生騎乘的機車重重追撞,她整個人連車摔倒在地,緊接著被江姓遊覽車司機的後輪輾過上半身,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更令人心碎的是,她與在永康分局任職的警職男友交往3年,預計明年就要步入禮堂,男友接到噩耗時,連身上的警察制服都來不及換,套上外套直接衝去殯儀館,蹲在地上痛哭失聲,事件後續調查也發現,這場車禍背後不只一個肇事者那麼單純。
清晨7點安南區死亡車禍

2026年4月28日清晨6點55分左右,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當天休假的鄭姓女警,原本打算騎車到安南區找朋友,沿著安和路二段由北往南行駛,根據警方調查,鄭女當時將機車停在路邊一台遊覽車後方,正準備等遊覽車起步,20歲的戴姓女大生則騎著機車從後方而來,疑似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煞車不及,整個人連車衝撞上鄭女的機車後方,這一撞力道強勁,鄭女連人帶車向左側偏移倒地。
而幾乎在同一時間,由40歲江姓男子駕駛的營業遊覽大客車(同時也是學生校車)正從同向後方直行而來,江姓司機看到鄭女倒地的瞬間立刻反應,緊急將方向盤往對向車道甩去想要閃避,前輪確實成功閃過了,但車身那麼長,後輪還是輾過鄭女上半身,台南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8分鐘就趕到現場,但鄭女已經明顯死亡,現場救護人員未再進行送醫,經酒測,戴女與江男的酒測值都是0,當天下午3時多,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相驗,死亡原因確認為粉碎性顱腦創傷。
不只是追撞!違停遊覽車成連環車禍隱形推手
這起車禍最讓外界震驚的,是調查越深入越發現,原本以為單純的停等紅燈被追撞,竟然牽涉到第三方違規行為。
根據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鄭女並不是停在紅燈前,而是停在另一台由林姓男子駕駛的遊覽車後方,等該車起步,而林姓司機的遊覽車疑似違規停車在安和路二段路邊,並沒有緊靠道路最右側,雖警方初步認定林男有違規停車情事,但與這起死亡車禍是否具有「直接因果關係」,仍需要透過後續事故鑑定釐清。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未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屬於違規停車,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後方直行的江姓校車司機反應其實算是迅速,據江男供稱,當下他因為前方狀況已經放慢速度,發現鄭女倒地後甚至一度想往對向車道緊急閃避,但長型遊覽車轉向半徑有限,前輪閃過了,後輪卻來不及才導致鄭女粉碎性顱腦創傷的致命原因,警方調查後將戴女與江男一同帶回偵訊製作筆錄,並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院檢偵辦,檢察官在相驗現場召開臨時偵查庭,認為兩人並無強制處分必要,當場諭知「請回」。
20歲女大生熬夜趕課:肇事後「彎腰看車損」
戴姓女大生是從外地來台南讀書的大學生,事發前一晚她與朋友到安南區玩,自己也說「不知道那是哪裡」,一路玩到清晨6點才決定要趕回永康租屋處,雖然警三分局以偵查不公開為由,無法證實她當時的精神狀態,但長時間未眠後騎車上路是不爭的事實,戴女在現場面對民眾詢問時,只簡短說了一句「來不及煞車」,對於精神狀況則沒有多做解釋。
真正讓網友怒不可遏的是事發後的監視器畫面,只見鏡頭清楚拍下鄭姓女警倒地後,鞋子、隨身物品全部噴飛,江姓遊覽車司機立刻下車焦急查看女警狀況;反觀肇事的戴女,將自己的機車牽到路邊停好,脫下安全帽後先跟另一名後方騎士交談,接著走向自己的機車,彎下腰仔細檢查車損,甚至比手畫腳地跟江姓司機討論機車損傷位置,全程沒有上前查看鄭女的狀況。

對此,鄭女警察男友的妹妹在Threads發文怒控「我表姐在現場說女騎士一臉無關緊要還在檢查車子,把我未來大嫂還來欸!」、「為什麼這種人會一點事都沒有,為什麼姊姊不能參加我的婚禮?」,網友看到畫面後也紛紛留言怒轟「車禍死人了,卻只顧自己的車,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讓人抓狂,真的是白目的可以!」、「那個20歲騎士真的只在意她的車,有夠沒心沒肺」。

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中:戴女、兩位司機可能面臨責任
這起車禍涉及三方當事人,目前各自面臨不同的法律責任檢視,檢察官已依法接手偵辦事故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整體案情仍以車禍肇事責任鑑定結果為最終依據,但從目前掌握資訊可大致歸納各方涉嫌情形:
| 當事人 | 角色 | 涉嫌行為 | 可能面臨責任 |
|---|---|---|---|
| 戴姓女大生 (20歲) |
後方追撞 機車騎士 |
未注意車前狀況 煞車不及 |
過失致死罪嫌 民事賠償 |
| 江姓司機 (40歲) |
直行遊覽 校車駕駛 |
閃避不及 輾過倒地者 |
過失致死罪嫌 (依肇責比例認定) |
| 林姓司機 | 前方違停 遊覽車駕駛 |
疑違規停車 未緊靠右側 |
違停罰鍰 是否負刑責待鑑定 |
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規定,犯本罪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但實際刑度仍會依肇事責任比例、事後態度、和解狀況等因素綜合判斷。家屬也可同時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肇事者賠償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而戴女領有機車強制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死亡給付目前最高為新台幣200萬元,這部分是無論肇責比例都可由家屬申請的基本保障。
休假員警保險縮水!「警心專案」啟動補助
這場悲劇還暴露出一個現實問題,因為鄭女是在休假期間發生事故,並非執勤時殉職,因此無法適用「因公死亡撫恤」,僅能依一般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處理,警四分局指出,分局將依鄭女服務年資依法發放各項補助,並另外啟動「警心專案」,發動同仁自主募款協助家屬,雖然鄭家家境小康,但鄭女母親之前曾罹病,仍在持續治療中,警友會也將協助鄭家度過難關。
下表整理此次鄭員家屬可獲得的補助與保險給付概況:
| 項目 | 金額/說明 |
|---|---|
| 一次撫恤金 | 依年資計算 |
| 公保死亡給付 | 依法發給 |
| 殮葬補助 | 上述三項合計約 130 萬元 |
| 警心專案募款 | 警四分局內部發動,金額視募款結果 |
| 機車強制險死亡給付 | 最高 200 萬元 |
| 警友會協助 | 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
機車族必看:預防連環車禍3大關鍵
許多人習慣緊貼前車後方停等,但其實留出半台車的距離、並讓車頭略微傾斜,萬一被後車追撞時還有機會「卡邊閃避」,不會直接被推進前車或大型車輛車底。
研究顯示,連續未眠超過17小時的駕駛反應能力等同酒駕標準,清晨5點到7點是人體生理時鐘最低潮的時段,加上整夜未眠,反應時間可能延長30%以上,這也是這起車禍中熬夜女大生釀禍的關鍵因素。
遊覽車、貨車、聯結車轉彎時後輪會走比前輪更內側的路徑,騎士一旦倒地在大型車旁,被後輪輾過的機率極高,看到大型車輛時,保持至少一個車身的橫向距離是基本守則。
台南28歲女警命喪輪下QA
台南28歲女警車禍發生經過?
2026年4月28日清晨6時55分許,地點在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鄭女當天休假,原本要騎機車去找朋友,途中遭後方戴姓女大生機車追撞倒地,再被江姓遊覽車輾過,當場死亡。
台南女警車禍案肇事的女大生會被判什麼罪?
戴女目前依過失致死罪嫌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實際刑度需待車禍肇責鑑定結果出爐,並參考其和解態度、賠償情況等綜合判斷。
台南女警車禍案戴女肇事後為什麼引發網路怒火?
視器畫面拍下戴女撞人後,沒有第一時間查看倒地的鄭女,而是將機車牽到路邊、脫下安全帽後彎腰檢查自己的機車車損,並比手畫腳地與遊覽車司機討論;反觀江姓遊覽車司機則焦急多次查看女警狀況,兩相對比讓網友怒批戴女態度冷漠、沒心沒肺。
台南女警車禍案真的有違停遊覽車?
最新調查顯示,鄭女當時是停在前方一台由林姓司機駕駛的遊覽車後方,等該車起步,林姓司機的遊覽車疑似違規停車(未緊靠道路右側),警方已通知林男到案釐清,但違停與車禍是否具直接因果關係,仍待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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